雅安市第五屆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
(2022—2026年)
(2022年10月26日雅安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
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主任會議通過)
按照《雅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》第七條規定,市人大常委會在每屆第一年度制定本屆任期內的立法規劃。按照立法任務的輕重緩急,突出宏觀性、全局性和前瞻性,立足雅安實際,科學合理安排立法項目,推動立法工作有計劃、有步驟進行,充分發揮立法對改革發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。
本立法規劃是本屆市人大及其常委會五年立法工作的總體安排,主要通過市人大常委會每年度的立法計劃來逐年推進實施。市人大常委會將按照《雅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》的規定,根據客觀情況,從立法規劃中選擇法規項目列入年度立法計劃,并報請市委同意后實施。
在本立法規劃實施過程中,市人大常委會可以根據市委對立法工作的立改廢釋意見建議和國家、省上位法修改及宏觀政策調整情況以及法規適用的客觀環境變化,對列入立法規劃的法規項目進行動態調整,調整后的項目以年度立法計劃報市委審定。
此次納入立法規劃的法規項目共7件,具體如下:
一、 城鄉建設與管理類(5件)
(一)《雅安市自然災害應急避險若干規定》
(二)《雅安市鄉村民宿管理條例》
(三)《雅安市城市公共停車位管理若干規定》
(四)《雅安市城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條例》
(五)《雅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若干規定》
二、環境保護類(2件)
(一)《雅安市綠色(有機)農產品基地保護若干規定》(二)《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》(修正)